當前,歐盟對華生物柴油、生物航油、HVO、生物能源原料形成多重夾擊,分別是:ISCC造假調查與吊銷證件、歐盟成員國對ISCC的質疑以及由此引起的我國生物能源沒有認證無法出口、反規避調查、反傾銷調查及征收反傾銷稅、英聯邦對中國生物柴油反傾銷調查、對到達歐盟的遠洋貨輪因不加生物船用燃料進行罰款。這六重夾擊有的已經撤銷,有的已經停止,但仍在同時發揮作用。
仔細分析這六重夾擊的細節,有矛盾的對立性一面,也有統一性一面。關鍵矛盾是歐盟海關的反傾銷稅關稅制裁與對到達歐盟的遠洋貨輪因不加生物船用燃料進行罰款。但關稅制裁與罰款,在遠洋貨輪的燃料使用方面存在著統一性。
在這六重夾擊中,歐盟的政策意圖非常明顯,就是制裁中國的生物柴油與HVO,鼓勵中國生物柴油原料與生物航油出口。雖然2024年11月1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取消化學改性的動、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產品出口退稅,但由于歐盟生物柴油生產可采用雙倍碳減排計分,使得中國生物柴油同時面臨著關稅制裁與原料高價出口的雙重壓力,導致中國生物能源原料行業投機現象頻發、產品價格混亂,中國生物柴油出口歐盟舉步維艱。
開展生物船用燃料加注,可以成功破解這六重夾擊。其一,遠洋貨輪加注船用生物燃料可以有效避免歐盟罰款。其二,在我國進行含有地理信息以及全生命周期的ISCC認證,即GIS—LCA—ISCC,可以逐步演化成CSCC。其三,此前中國生物柴油出口到歐盟,常用的路線是經過歐盟海關后,賣給歐盟石油企業,歐盟石油企業調和成生物船油燃料后,再加注給船舶使用。現在這個路線已變成在中國調和生物船用燃料后直接加注到船舶,這樣就可成功避開歐盟反傾銷關稅制裁以及對到達歐盟的遠洋貨輪因不加生物船用燃料進行罰款。
目前,從國際貿易大環境來看,中國和歐盟同時面臨著來自美國的關稅壓力,但具體到生物能源產業領域,中國同時面臨著歐盟和美國的貿易爭端與關稅爭端。
目前,中國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以及青島、上海、舟山等地已成功開展生物船用燃料加注實踐。這些船舶在國際航運碳減排以及歐盟碳減排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成功避免了歐盟對其罰款,同時也使得生物柴油產業成功破解反傾銷關稅制裁等多重夾擊。
這是我國在完全遵守歐盟規則的情況下取得的勝利,為其他行業成功突圍提供了借鑒。這種成功有利于促使歐盟決策層思考目前對中國生物船燃六重夾擊的實際效果。歐盟的制裁措施已經捉襟見肘,此舉可以幫助其逐步取消六重夾擊,并在國際關稅爭端中與我國形成統一戰線,共同對抗來自美國的壓力。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國生物船用燃料加注的成功來之不易,仍需在保稅項下進行——需要將中國生物柴油以及燃料油出口到香港,在香港調和后運回內地,然后加注。但這種情況往返耗時耗力,增加運費成本,這些措施不利于船用生物燃料加注的順利開展。相關部門應形成合力,盡快形成本地調和、加注的局面。在這一方面,商務部等四部門發布的《關于同意江蘇省連云港市開展生物航油“白名單”出口先行先試的批復》值得學習。生物船用燃料加注也可以學習這一模式,盡快開展相關工作。
(作者系中國科學院青島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研究員) |